学诚法师:努力开创佛教中国化的新境界

编辑:赵朝阳 日期:2016-09-27 09:25

  今年四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时隔15年再次召开,会议总结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分析当前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促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会议必将开创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必将为全国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带来新的春天。中国佛教协会和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界对此次会议都是期盼已久,十分关注,真可谓春风夏雨,鼓舞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调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求真务实、内容丰富、系统全面,既有高度的思想理论性,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指导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佛教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处理好宗教问题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这既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提供了思想认识上的根本指导,也鼓舞和调动了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全国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站在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在建党初期,就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保障了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团结和凝聚了一大批宗教界领袖人物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成为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忠诚朋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如何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及对宗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宗教观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仅写进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而且载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到宪法的确认与保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展。从1982年提出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全面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到上世纪90年代,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到新世纪初深化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理论认识,形成和提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到十七大、十八大鼓励、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再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四个必须",即⑴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⑵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⑶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⑷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强调要善于按照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中国共产党的宗教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引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日臻完善,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勇气和日益成熟的政治智慧,不仅切实尊重并保护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且建立了"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的政教关系,为当代中国佛教的传承发展提供了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极大地振奋了全国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人心,凝聚起包括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总结中国共产党宗教理论建设成果和宗教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表述新概括。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宗教与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认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的经验总结、理论概括与思想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宗教工作理论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方面更上一层楼,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为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理论指导,也为宗教界人士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响应号召、发挥作用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指南。

  三是站在历史高度与时代前沿,在保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持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发展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使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和重大发展。所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根本上说,就是任何宗教都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2004年初,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纷纷从各自的宗教教义出发阐释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宗教伦理主张。

  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中的关键地位,明确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要致力方向。他还特别强调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此次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团结进步、和平宽容观念,积极开展教义阐释等方面,对坚持中国化方向作了深刻全面的阐述,为包括佛教在内的我国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明了方向。

  四是站在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内外工作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2006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将宗教关系确定为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之一,提出要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自2007年以来国家宗教事务局开展了一系列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全国五大宗教积极响应,宗教和谐逐渐成为各宗教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系统总结新世纪倡导和促进宗教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全面阐述了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指出了处理宗教关系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并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处理宗教关系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这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加强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推进通过法治方式切实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宗教财产权归属等涉及宗教界合法权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推动宗教更好地与世俗社会相融合,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是站在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和尊重宗教与宗教工作规律的高度,强调了宗教团体在宗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仅重申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强调尊重和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并明确表示要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宗教团体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这些论述对包括中国佛教协会在内的全国和地方性宗教团体,找准职能定位、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宗教团体建设和工作的关怀、重视、期待与支持,令我们在宗教团体工作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感到温暖和鼓舞,也为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佛教协会解决自身建设和发展中的困难提供了宝贵契机。

  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从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辩证角度,提出了做好宗教工作的遵循原则,对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宗教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具体要求。这些内容不仅是党政部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指针,也为宗教界了解党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和职能分工,更好地予以协助配合提供了重要参考。

  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结合佛教界实际。为此,中国佛教协会考虑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中国佛教协会自身建设,更好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在佛教内部事务中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教务管理作用。佛教团体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组织保障。中国佛教协会将继续引领全国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继续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继续推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和调整涉及佛教界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各种社会关系,进一步拓宽佛教界服务社会的渠道和空间。密切联系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切实维护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带领全国佛教界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找准佛教界落实会议精神的着手处、关键点,认真贯彻落实。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建设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团结民主、务实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更好发挥在全会工作和全国佛教事业中的表率、引领、督导作用。

  二要加强佛教教风建设,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保持佛教精神本色。佛教的教风建设以道风建设为中心,含摄信仰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与文化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系统工程与综合体现。中国佛教协会将进一步加强规范传戒工作,指导、监督全国汉传佛教界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传戒的统筹安排和审查审批工作。通过试点的方式,指导主办传戒法会的省级行政区佛教协会和承办传戒法会的寺院逐步增加并完善戒前、戒后的考试环节,从源头上保证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改善佛教教风奠定稳固基础。继续引领全国佛教界加强教制建设,在遵循戒律精神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制定、修订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立足戒律精神、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并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的现代佛教制度体系,为佛教教风建设提供更加稳固切实的制度保障。继续引领、督导各地寺院以戒为师,勤修三学,不断提高僧众的综合素质和修学水平,涵育壮大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同时,自觉抵制佛教"被商业化" 乱象,反对商业资本操控寺院管理和佛教活动谋取商业利益,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使商业资本等非佛教主体退出寺院,明确寺院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和职能,维护寺院的清净庄严,更好发挥寺院弘法利生的积极作用。以教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佛教自身建设,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努力保持佛教精神本色。

  三要加强佛教文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佛教文化创新发展,开创佛教中国化的新境界。历史上,佛教与中华传统文化实现了成功融合,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促进了佛教自身的弘扬与发展,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演讲中所说的:"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 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佛教协会将继续引领全国佛教界重视和加强佛教文化建设,开创佛教中国化的新境界。引领全国佛教界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弘扬佛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如拔苦与乐的慈悲精神、圆融中道的和谐思想、自觉觉他的教化思想、众善奉行的道德思想、勇猛精进的进取精神、重视因果的自律精神以及反哺回馈的知恩报恩精神等,通过讲经说法、义学研究等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更好发挥佛教文化疏导心理、净化人心、涵育道德的独特功能,引导、影响信众和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与人为善、慈悲利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助推作用。积极推动佛教文化创新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赋予佛教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增强其生命力。重视和规范佛教的互联网传播,通过网络向社会传递清净和谐的正能量。加强佛教与现代科技文明的交流借鉴与融通发展,积极回应现代科技发展及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发挥佛教文化的独特优势,弥补现代科技文明的不足,更好体现佛教的当代价值。充分发挥佛教的文化纽带作用,推动中国佛教"走出去",向全世界传播中国佛教的智慧,展示中国佛教的良好形象,弘扬中华文化,宣传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通过弘扬中华文化、创新佛教文化、推动中国佛教走向世界,不断开创当代佛教中国化的新境界。

  随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国佛教将迎来健康发展、大有作为的崭新春天。面对这一宝贵的历史机遇,中国佛教协会将引领全国佛教界、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坚持"人间佛教"发展方向,正信正行、勇猛精进,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与力量!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