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四谛法之灭谛

编辑:两车 日期:2022-08-01 09:03


灭是灭尽义,即择灭无为,由圣无漏智慧的简择力,灭尽惑、业、苦三种杂染法,究竟证会静妙安稳的寂灭果,即灭谛体相。


灭谛体性就是断尽烦恼,绝诸戏论,究竟寂灭的涅槃。如《瑜伽师地论》六十六卷说:“此烦恼粗重永灭,是有余依涅槃增上所立灭谛。又因永断,未来不生;及先世因受用尽已,现在诸行,任运谢灭:是无余依涅槃增上所立灭谛。”




诸经论中,就灭相摄义差别,施设种种的异名,按照《集论》依所灭法辨名差别,即依无余永断的总义,立有七种名称:


第一、名永出,永出诸缠故。这是依永断现行烦恼的缠缚而立名。


第二、名永吐,永吐随眠故。这是依断烦恼的种子而立名。


第三、名尽,见道对治,得离系故。在烦恼聚中,唯有所余修所断的迷事烦恼存在,迷理烦恼见道已顿断尽,亦名为尽。


第四、名离欲,修道对治,得离系故。由修道渐断诸地烦恼,离诸地欲贪,渐次所显,故名离欲。


第五、名灭,当来彼果苦不生故。由烦恼永尽,当来的苦果,亦永灭不生,故名为灭。


第六、名寂静,于现法中,彼果心苦,永不现故。彼果即离系果,在证得离系果的有余依位,由证得心解脱故,心苦永不现行,心无扰动,故名寂静。


第七、名没,余所有事,永灭没故。即证寂灭以后,无为之余的所有宿业烦恼所感的有漏诸蕴事,自然灭尽,入无余依位,唯有清净真如离相湛然为依为住,余所有依事,皆永灭没,故名为没。


以上七名也显示了断惑的次第:即断惑的人,先伏现行,次断种子,所以先说永出永吐。在断种中,见惑顿断,修惑渐断,所以次说尽及离欲。见修二惑种子俱断尽已,当来的苦果决定不生,故次说灭。在证灭的时候,先证有余依,后证无余依,所以最后说寂静与没。




灭谛亦有四种行相,如《俱舍论》二十六卷解灭谛四相说:“诸蕴尽故灭,三火(贪嗔痴)息故静,无众患故妙,脱众灾故离。”


一、灭相,就是为流转生死因的烦恼,灭尽无余,得离系故名灭相。二、静相,就是行苦所摄的不寂静的五取蕴相,得离系故名静相。三、妙相,于诸烦恼苦,究竟离系,自然乐净以为自体,净妙无喻,故名妙相。四、离相,出众过患,常利益事,不复退转,最极安稳,故名为离。


为什么于灭谛说四种行相呢?是由四爱灭所显,其中灭相静相是由灭我爱所显,第三妙相是由灭喜贪俱行爱(乐)和彼彼喜乐爱(净)所显,第四离相是由灭后有爱(常)所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