钵
钵又称钵盂,,僧人出门乞食时之食具。梵语PATRA,为钵多罗略称,译为应量器,所以有三应:
一、色相应,钵要灰黑色,令不起爱染心;
二、体相应,钵体粗质,使人不起贪意;
三、大小相应,不过量也,乞食不过七家,令人不恣口腹。
佛教中,钵是出家僧人必备之物,为比丘六物(三衣、坐具、钵、漉水囊)之一。其材料、颜色、大小,均有定制,不得随意改变。钵只可盛放食物,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金银宝物等。佛陀用石钵,大众僧用瓦钵或铁钵,外道则用木钵。钵的传说,佛陀成道后,四大天王各献一石钵,佛陀因四天王同时献供,为视平等,同收四钵,运用神通,合四石钵为一钵,样子大小等同。石钵的分量很重,虽为一个,重量却与四钵相同。这是佛制之乞食法门,日中一食,充饥之法,正意味佛法不离世间觉的写照,修行不得脱离五欲六尘,而面对尘欲以炼心、修心、证心之功,以达心境自在为趣向。
托钵
托钵,梵语piN!d!apa^ta,巴利语同。又作乞食、分卫、团堕(食物落于钵中之意)、持钵、捧钵。即以手承钵之意。亦即持钵游行街市,以化缘乞食。乃印度僧人为资养色身所作之行仪。
指出家者持钵巡访各城市、村落等处,领受施舍之食。又称乞食、行乞、分卫、团堕(团饭堕于钵中之意)、持钵、捧钵、添钵。
佛陀制定托钵,令出家众不得从事生计营业,亦不可蓄存财富物资,惟以延续色身、长养慧命之故,出家众为资养色身及令众生种福田而乞食,其意义有二:一是自利,为杜绝俗事,方便修道。二是利他,为福利世人,给予众生种福田的机会。乞食为出家僧众清净之正命,乞食时以维持生命为限,心不贪着,故得食时不喜,不得亦不忧,唯以除旧疾,养气力为要。
在印度,原始佛教以前的婆罗门教及其他教团已有此行仪,而佛教沿袭当时风俗,亦以托钵方式取得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