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隐寺历史上的律学高僧

编辑:慧容 日期:2018-10-09 10:31

文|王竹介

  戒律乃佛教法身慧命之所系,"毗尼(戒律)在,佛法亦在"。佛教戒律传入中国,始于曹魏嘉平年间(公元249--253年)。当时中天竺昙摩迦罗来到洛阳,译出大众部戒律节要《僧祇戒心》,并创立以十大僧传戒的先例。北魏时,法聪口授《四分律》六卷,慧光撰《四分律疏》。至唐代,道宣律师于终南山著成《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等五大部,建立了南山律学体系,并筑坛授戒,大演毗尼,南山律宗遂盛行朝野,成为中国律宗的主脉。

  灵隐寺在近1700的悠长历史中,僧才辈出,声名远播,其中不乏律门高僧。下面例举五位史有记载、卓有胜迹的律学名僧。

中唐前期  坚道守直律师

  据《灵隐寺志》载:"坚道守直律师,姓范,齐信安太守瑝八叶孙,钱塘人也。诣苏州支硎释圆公,受具足律仪。是夜,眼中现光焰,长一丈余,盖得戒之验也。立愿诵《华严经》还,夜梦神人施珠一颗,及觉,尚炯炯然如在屋中。唐玄宗开元间,有制举请正名隶大林寺,后移籍武林灵隐。"

  坚道守直律师俗姓范,为齐信安太守瑝的第八代孙,钱塘人。史料中载,他素来向往做一位山野隐逸之人,不愿迎受朝庭延聘,终致出家为僧,赴苏州支硎寺,拜释圆律师座前受具足律仪。受戒当夜,眼中发光焰一丈余,持久方灭,被认为是得戒之验相。后来他云游四方,"寻礼天下二百余郡",遍访名师,得见无畏三藏为其授菩萨戒、普寂大师为其传楞伽心印,人称其为"灵隐大师"。他立愿诵《华严经》,于半夜梦神人赠明珠一颗,醒来尚惘惘然如明珠握在手中。遂于当年即赴五台山,转华严经200遍。

  在宋代所撰的《宋高僧传》中,《守真传》(即守直传)列于《明律篇》。但坚道守直虽号律师,却并不拘于门户,而是对佛教各宗各派如天台宗、禅宗、密宗、华严宗等均有广涉并修。守直律师的墓塔铭序中云:"灵隐大师虽外精律仪,而第一义谛,素所长也。" 他曾依荆州南泉大云寺惠真和尚苦学三年,又遍游天下,寻礼圣迹。惠真和尚所承,系智者大师天台宗法脉;而为守直授菩萨戒的无畏三藏,乃密宗一系;为他传楞伽心印的普寂和尚,则为禅宗北宗始祖神秀大师之传人。可见,守直律师所修乃禅律并重,博学广纳。《宋高僧传》记有守直律师一生宣讲南山律宗《律抄》40遍、禅宗经典《起信论》20余遍、转《华严经》200遍,阅《大藏经》三遍。

  坚道守直律师于开元二十六年(738)住锡大林寺,后于大历二年(767)来到杭州天竺住于灵隐峰,约两到三年。大历五年(770)三月寓居龙兴净土院时对身旁人说:"夫至人乘如而来,乘如而去,亦其必然也。而愚夫欲以长绳系白日,安可得乎?"此月二十九日即圆寂,终年71岁,僧腊45年。

  守直律师临坛既多,座下弟子亦众,有湖州清昼、苏州辨秀、杭州择邻等,个个为旃檀之材,所谓"江淮名僧,难出其右"。最著名的当是皎然清昼律师,他为尊师撰写了墓塔铭,收于《全唐文》,其中赞云:"四十馀夏,振振盛名,大江东南,为法长城……灵隐峰上,春日秋天。风生松柏,如师在焉。"

中唐前期  皎然清昼律师

  据《灵隐寺志》载:"皎然清昼律师,姓谢,长城人,康乐十世孙。受戒于灵隐戒坛,事守直律师,当时号为‘释门伟器’,文章隽丽。后博访名山,晚入抒峰独处,绝去诗咏,孤松片云,禅坐相对。永贞初年终。"

  皎然清昼律师俗姓谢,字清昼,浙江湖州长城卞山(今长兴)人,约生于玄宗开元八年(720)前后,卒于永贞元年(805),乃南朝山水诗人谢灵运十世孙。青年时期入京求功名失意,后皈依佛门,久居吴兴(今湖州)杼山妙喜寺,为住持。 

  皎然清昼律师是唐代最负盛名的诗僧。皎然生活的大历、贞元年代,盛名天下的李白、杜甫、王维等诗歌巨挈寿华已逝,代之以刘长卿、顾况、韦应物以及 "大历十才子"等后继诗辈活跃于诗坛。"大历十才子"等大多亲历了盛唐荣华与安史之乱的剧变与萧条,纷乱的世象令士人们哀伤感叹,转而寄情于江湖僧寺。皎然、贯休、齐已是唐代最著名的三大诗僧。皎然律师作为在佛学、文学、茶学等诸方面均具精深造诣的名僧,与书法家颜真卿、诗人韦应物、茶圣陆羽等士大夫文人多有唱酬交往,其诗风闲适简淡、清机逸远,现存有470首。他的诗论著作《诗式》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具有非常珍贵的艺术价值。

  唐·福琳所著《唐湖州杼山皎然传》中载:皎然"初脱羁绊,渐加削染,登戒于灵隐戒坛守直律师边,听毗尼道。"  皎然清昼受具足戒的年份有多种观点,综合考证,取其一说,当是在唐天宝九年(750)之前,即其30岁左右或更早。他在坚道守直律师座下修持律学,后遍访名山,四处参学,不但精研佛典,对子史经书也颇为精通。精于律仪的他,立身律宗而博采佛教各宗义理,中年之后又"遍谒诸禅祖,明了心地法门",时人号为"释门伟器"。京师诸郡之达官贵人,对名冠一时的他钦敬有加,所到之处,备受礼遇。据说皎然律师度化有缘之人,往往先以诗句相牵引,后令之入佛门智。

  据载,皎然重于律学,但"性放逸,不缚于常律",自谓"达僧",唱咏山水,交游官宦,异于一般的律师。皎然在《唐苏州东武邱寺律师塔铭并序》言:"律者,圣道游入之津,为心见所瑕,多溺近果,不然,则极地之阶乎?"以为律学只是入道之津梁,极地之阶梯,寻常律师不明其义,多生执著,以至溺于近果,不能上达。这也表明他晚年专于心学、由律入禅的态度。

  晚年,皎然终于决意了断诗咏,息心入禅。他认为诗道非禅者之意,即使博识多闻,终日论道,却只会"扰我真性",不如寂然禅坐"无言而道合,至静而性同"。他言道:"我将入于杼峰,与松云为偶。"

▲浙江湖州杼山皎然墓塔

  皎然诗中的杼峰,即指杼山,位于浙江省湖州城西南,因夏朝时夏王杼巡狩此处而名。"山有梁时妙喜寺,亦名妙喜山"。皎然律师作为妙喜寺住持,曾邀茶圣陆羽长居妙喜寺,共同品茶研茶,促成了《茶经》这部巨作的诞生。唐大历八年(773),书法大家颜真卿任湖州刺史,与皎然交往密切,在杼山刻立《杼山妙喜寺碑》、《湖州石柱记》。杼山妙喜寺成为当时"吴中诗派"文人们吟咏、品茗、聚会的风雅之地。

  贞元年间,皎然终于杼山妙喜寺。

北宋初年  赞宁律师

  赞宁律师,德清人,姓高。出家灵隐,习南山律宗,钱武肃王署为两浙僧统。宋太祖征入京,赐号"通慧",赐紫。淳化三年,兼翰林史馆编修。宁博物强记,辩说纵横,著《通论》,有驳董仲舒、难王允、斥颜师古、证蔡邕、非《史通》等说,王禹偁深服之。年七十,人至道九老会。后二年,示寂,塔龙井。

  灵隐历史上最著名的律师当属北宋《宋高僧传》的编撰者赞宁律师。赞宁精于南山律,一生著述富盛,在当时文虎、论虎、律虎"三虎"称谓中,被誉为"律虎"。他是史上唯一以僧人身份被朝庭破例授予翰林学士称号之人。

  中国佛教史学著述多出自律学沙门之手。与慧皎、僧祐、宝唱、道宣等几部僧传的作者一样,《宋高僧传》的作者赞宁亦是律学高僧。赞宁大师俗姓高,吴越吴兴德清(今浙江德清)人,生于五代后梁贞明五年(公元919年),后唐天成年间(公元926-929年)年幼时即在杭州祥符寺出家,天福三年(公元938年)入天台山受具足戒,习四分律。后往灵隐寺,精习南山律,旁通儒道。曾就学于钱塘千佛寺希觉律师。赞宁博览强记,辞辩纵横,学问罕有其比。五代十国时,赞宁作为吴越名僧,吴越王钱弘俶委任以两浙僧统,统领佛教事务。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吴越国纳土归宋,赞宁奉释迦真身舍利宝塔,随吴越王钱俶入京城开封,宋太宗赐赞宁号"通慧大师",并赐赠紫衣。

  初入朝,赞宁奉诏编修《大宋僧史略》,充右街副僧录。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宋太宗召赞宁于慈福殿,诏修《高僧传》及《三教圣贤事迹》。赞宁即以左街僧录之职归返杭州祥符寺,"遐求事迹,博采碑文",潜心主持撰修,概历5年而成书。《武林灵隐寺志》卷八记载:"三竺、灵隐屡有高僧,然不如灵隐为盛也。即以著书而言之,如所谓《宗镜录》、《证宗论》……《高僧传》、《内典集》……皆斌斌可观也。甚矣!灵隐僧之多奇也。"由此推断,《高僧传》最后成书,当是在灵隐寺。

  赞宁律师所撰之《高僧传》,后世称为《宋高僧传》,仿梁代慧皎《高僧传》和唐代道宣《续高僧传》体例,分十科,记载了从唐高宗至宋太宗320年间656位高僧的行迹。于端拱元年(公元989年)成书,上呈宋太宗,编入大藏流通。《宋高僧传》是中国佛教史上仅有的三部纪传体佛教历史巨著之一。

  《宋高僧传》的完成,一时令赞宁大师之名驰扬朝野。不久,赞宁律师再次受诏入京,被破例任命为翰林,充任史馆编修一职。
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赞宁律师在京都左街天寿寺圆寂,享年83岁。

元末明初  照庵慧炬律师

  照庵慧炬律师,明天台教,诸暨人。住理公岩,周伯琦为篆记。与黄溍友善,溍文章天下,求之者或遭怒骂,惟于师了无所靳。洪武初,海潮冲岸,坏民庐舍,师为潮神说三皈戒,杨枝洒处,即止不崩,时称"炬菩萨"。

  元末明初的照庵慧炬律师亦是史有记载的高僧,颇有事迹,住锡于灵隐理公岩修行,被称为"炬菩萨"。

  照庵慧炬律师具体生卒年份不详,《灵隐寺志》中记述为 "明天台教",但寺志中提到与照庵律师有交往的周伯琦与黄溍两位名士,生活年份均是与元朝存续年代同期的人物,照庵慧炬律师与他们有密切交往,一方面说明照庵在元代即已有一定的声誉,另一方面亦可据此推断,他生活的年代不仅限于明代,当是横跨元末明初。

  元代的翰林修撰周伯琦 (公元1298—1369年)曾为照庵慧炬律师作"篆记",即篆体字的印章,说明两人关系不菲。周伯琦博学而工于文章,尤以篆隶真草书法而名显于当时。《元史》记载"帝以伯琦工书法,命篆宣文阁宝,仍题匾宣文阁,及摹王羲之所书《兰亭序》、智永所书《千文》刻石阁中。"这是说,至正(公元1341-1367年)年间,顺帝命周伯琦以篆体书写"宣文阁宝",再题匾额"宣文阁",并摹刻王羲之的《兰亭序》、智永的《千文》于石阁中。自此以后,周伯琦受皇帝"眷遇日隆"。周伯琦能为照庵律师亲自篆刻图章,自是证明了照庵律师在元末已然具有声誉。

  黄溍(公元1277—1357年)是元代"儒林四杰"之一,是著名的史官、文学家、书画家,与照庵律师交往颇厚。黄溍曾任州县官20余年,后又任翰林应奉、国史院编修官、翰林直学士等职20年,为人刚直,为官清廉,在京为官却"足不登巨公势家之门",两袖清风而政绩卓异,时人赞他"清风高节,如冰壶玉尺,纤尘弗染。"这样一位文章天下的当朝史官,对照庵慧炬律师却是恭敬有嘉,来往友善。黄溍对上门拜求文字的人一向常有训骂,惟有对照庵律师却是"了无所靳",即指书写文章或墨宝毫不吝惜。此亦显示照庵律师在当时已是具有一定影响,颇受人敬仰的僧者。

  照庵慧炬律师最令人惊奇之行迹,是明洪武年初,钱塘江潮冲决堤岸,毁坏民舍。照庵律师为此至江边,为潮神传授三皈依,以杨枝沾甘露水洒向江潮,所洒之处,怒潮即息,一时被百姓传为"炬菩萨"。这一奇迹在《西湖志》与《灵隐寺志》中均有记述。

民国时期 弘一法师

  自唐代道宣律师于终南山筑立了南山律学体系后,南山律绵延千年,曙光不绝;宋代,有允堪、元照律师相继延律,重振南山宗风;明末,见月律师致志《四分律》,住持宝华山30余年,铸就宝华山戒坛这一全国戒学中心;晚清律学,亦唯宝华山一系保出家受戒之制得以勉存;至近代,南山一脉之中兴不绝,唯籁弘一法师之巨力鼎承,贡献深远。

  弘一法师(1880--1942年),俗名李叔同,祖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1913年来到杭州西子湖畔,受聘为浙江两级师范学校音乐美术教师,第二年即创作了风靡大江南北的名曲《送别》。民国五年(1916年),为治疗神经衰弱症,李叔同经西泠印社同仁牵线来到西湖附近的虎跑定慧寺断食。第二年下半年,他即开始发心吃素,诵经供佛。1918年2月25日,正逢阴历正月十五,李叔同在松木场护国寺了悟法师面前恭受了三皈依,阴历七月十三(8月19日)正式落发出家,法名演音,号弘一。阴历八月底,即由旧日同学、时任浙江水利局局长的林同庄介绍,赴灵隐寺参加三坛大戒传戒法会,发心乞戒。方丈昔征和尚客气地安排他住在芸香阁的楼上。弘一法师在灵隐寺住了近一个月,阴历九月初六(10月10日)受初坛沙弥十戒;阴历九月十二(10月16日)登二坛受比丘具足戒;阴历九月十九(10月23日)登三坛受菩萨戒,此日恰逢弘一的阳历生日,亦是弘一农历生日的前一天。

  弘一法师受戒的具体日期与传戒十师名单详细记载于"护戒牒"上,他也一直将该牒带在身边,圆寂后由忘年交李芳远保存。后经港台书画商之手辗转流散,最终被台湾台北善导寺妙然老和尚珍藏。"护戒牒"中记有:"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一世本坛得戒本师大和尚:圆珠;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二世本坛说戒本师大和尚:清镕;羯摩阿阇梨:净心;教授阿阇梨:能和;尊证阿阇梨:宏法、广慧、华山、法轮、济广、谛清、性悟;引礼:阐安、道安、夜照、振觉、谛勋、定悟、意涛、授荣、月涛、光明。"

  由此可见,民国七年的灵隐寺三坛大戒传戒法会,为弘一正授戒律的是得戒大和尚是圆珠,主持羯摩授戒仪式的羯摩阿阇梨是净心和尚,教授威仪作法的教授阿阇梨是梨能和尚,证明受戒的七证师是宏法等七位尊证阿阇梨。而后来成为灵隐寺一代名方丈的慧明法师,当时则是担任教导受戒仪轨和礼仪规范的开堂大师父。

  弘一法师入佛门之初,便已受马一浮先生指点,研读见月律师的《传戒正范》和蕅益大师的《毗尼事义集要》,发心学戒。 初学有部律,赞叹义净三藏所译有部之新律;后受在天津创立刻经处、专刻南山律书的徐蔚如居士之劝请,深研南山旧律,并誓愿弘显南山。在《学南山律誓愿文》中,弘一法师写道:"弟子演音,敬于佛前发弘誓愿,愿从今日,尽未来际,誓舍身命,愿护弘扬南山律宗,愿以今生尽此形寿,悉心竭诚,熟读穷研《南山律钞》及《灵芝记》,誓求贯通,编述《表记》流传后代,冀以上报三宝恩,速证无上正觉。" 法师如此发愿亦如此践行,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里,他日日伏身律藏, 深究毗尼,发显律门。

  在弘一法师出家前期,深感《四分律》比丘戒相名目繁多,不便初学,遂历五年苦心研究,著成一部形式简明的列表式摘记,令种种细微戒相"朗然昭列",极大方便了出家比丘僧。这便是大师的传世之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

  晚年,法师又将南山三大部中在家律仪部分,撷取辑集为《南山律在家备览》,为在家居士创造了极大便利,在海内外信众中影响甚大。以上两部著作合为南山律学经典著作,从而承续了几近疏断数百年的南山律学,大师被遵为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

  1933年,法师在厦门妙释寺讲演,夜梦十余长须老人结席团坐谈法,认为是"居闽弘律之预兆。"遂集得学律弟子十余人,以"肩荷南山一宗,高树律幢,广传世间"为宗旨, 成立"南山律学苑",不收取经费,不固定地点,不要求人众,在厦门、泉州诸寺院开展律学巡讲。他文章中回忆道:"当时许多学律的僧众,都能勇猛精进,一天到晚的用功,从没有空过的工夫;就是秩序方面也很好,大家都啧啧的称赞著。……诵经之声,又复琅琅入耳,一时心中觉得有无限的欢慰。" 这一讲习活动持续了一年,培育了不少律学僧才,由此,为近代南山律教之后继有人, "承习不绝",奠夯了基础,意义甚深。

  弘一法师毗尼严净,律范谨然。一生不任寺院住持,不收利养, 不集蓄徒众,平时过午不食,居无定所,惟以戒守心,以律束身,四海为家,其僧格风范令世人无比景仰。"从出家至圆寂的24年间,弘一法师不仅倾全力研修与弘传南山律学,更以全部生命来奉行实践之。" "法师表里澄澈、严于律己的持戒精神,昭示着一种千古独步的人格境界。" 这些评价实乃毫不为过。

  1942年10月10日,大师概以预知迁化将临,写下著名的"悲欣交集"四字。13日晚八时,在泉州不二祠温陵养老院晚晴室,一代高僧以吉祥卧之姿安然圆寂,享年63岁,僧腊戒腊24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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