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处 | 十二因缘的生死观

编辑:王华 日期:2019-06-13 15:08

 

十二因缘的生死观


  根据佛陀的悟境所见,形成生死循环的三世因果者,名为十二因缘,亦即是由于十二个环节的连锁,便构成了连续生死之苦的起因,也可由此十二个环节的逐段逆转,达到灭却苦因、断绝生死的目的。故在四圣谛的集谛和灭谛之中,要用十二因缘的道理来说明。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即是以十二个段落的因果关系,说明凡夫众生的生死连续,所以称为十二因缘。现在先将十二因缘,依其排列的次序,介绍如下:



一无明
 
  此为迷之根本,可以称作无知,即是贪欲、嗔恨、愚痴等烦恼,故为迷惑于生死界中的根源。
 
二行
 
  即是行业,是从无明产生的意识行为,是前世所造的善业和恶业。

三 识
 
  即是由于过去世中的种种行为所积聚的业体,便是以此业体的本能,投入母胎的最初一念。



四 名色
 
  即是投入母胎之后,业体的心识(精神)和胎体的肉身(物质)相结合的状态。

五 六入
 
  即是在母胎中,逐渐形成胎儿的眼、耳、鼻、舌、身(五官四肢)、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又可名为六根。因为一切善恶行为的造作和感受,均系由此六种官能作为媒介,而达于心体,成为业因业种,或苦因苦种,所以名为六入,意为诸业的六个入口。

六 触
 
  此为我们于出胎之后,自我身心的六入(六根),和外在环境的六尘之间,发生了相对的接触。所谓六尘,便是和六根相应的色、声、香、味、触、法,也就是我们这个身心所处的生活环境中的一切事物。



七 受
 
  即是由接触外境而产生的领受苦或乐的感觉。

八 爱
 
  此为由于苦乐的感觉之后,所起欣乐厌苦,求乐避苦,并且贪于财、色、名、食、睡等五欲的心理活动。

九 取
 
  对于自己所喜所贪的欲求的事物,生起执著不舍的心理。



十 有
 
  爱和取,乃是求取生存的欲望,正因为有此生存的欲望,便造下了种种恶行为的有漏(生死)之因,故将接受未来的生死果报。

十一 生
 
  今生造了生死的业因,必将接受来生的再度出生的业果,那便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构成的身心,和此身心所处的环境。如前所说我们的身心是六根,身心所处的环境是六尘,同为五蕴构成,同为所感受的业果报应。如果加以区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主观的身心,名为"正报"。色(眼所接受的美丑、明暗等)、声(耳所接受的一切音声)、香(嗅觉所接受的一切气味)、味(舌所接受的一切滋味)、触(身体所接受的冷暖、粗细、软硬、涩滑等)、法(心意所接受的一切学问、观念、思想、方法)等客观的环境,名为"依报"。此处所说的"业",和通常所用的"孽"字,颇有不同,请勿混淆误解。佛教所称的"业",是梵文"羯磨"的意译,是善恶行为所留下的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能,它是行为的一种余势,由于前一行的余势,可以引出后一现象的发生。

十二 老死
 
  来生既然有了五蕴所成的身心,又将衰老而至死亡。



  因此佛陀用这十二因缘,说明了凡夫众生的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之中,所有因果循环的流转现象。此可用下面的表解,帮助我们,理解它的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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