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间之万有,其数无量无边,
佛典名之万法,或称诸法。
法是总该一切事物之称,
也即万事万物。
梵语达磨之本义为轨持,
持即任持自性,轨是轨生物解。
即是任载摄持自家之特性,
能为轨范令他生解。
宇宙间所有万事万物,
无论大小、无形有形,
无不各自任持自家一定之特性,
常不改变,而又令他生解等。

关于法界诸法有种种施设,
《百法明门论》将其括为百法。
《百法明门论》又将此百法分为五位:
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

百法的第五位是无为法。无为是无所造作,因为对有为法的无常变坏因缘造作而言,无为无所造作,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的法性,相待而立无为名,即是真理之异名。
此无为法,体性甚深,若不约事以明,无由彰显。故依前四位断染成净之所显示,能显四种是有为,此所显的一种是无为。但此无为非名言诠解所及,情识之所测。为显有为虚伪而假名安立此无为之真实。
大乘佛教,尤其是中国佛教,以无为法为诸法之本体,与"法性"、"真如"等为同一含义。
《杂阿含经》第890经,"云何无为法?谓贪欲永尽,瞋恚、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无为法。"

六种无为法
以修持境界立论,分无为法为六种。
①虚空无为。
指真如为显现空无的真理,真空寂灭,远离各种障碍,犹如虚空。
②择灭无为。
指凭借无漏 智慧的简择力,断灭一切烦恼而证得真如。
③非择灭无为。
简称"非择灭"。指真如本性清净,不因人的智慧简择力达到寂灭后才显现出来。
④不动无为。
指禅定进入色界第四静虑时,不为苦乐所动的实证境界。
⑤想受灭无为。
又称"灭尽定无为"。指禅定进入无色定的无所有处境界,一切染污心想及苦乐二受俱灭,但仍然是不究竟的境界。
⑥真如无为。
即佛所讲的能出生三界所有法的本体的无为性,如如性。法相唯识宗突出真如无为,认为前五种无为都是因"真如无为"的不同显现,这在佛教是一个对法界真相的呈示。

有为法
有因缘造作之法,叫做"有为法",无因缘造作之法,即叫做"无为法"。在五位百法中,前面的九十四法,皆是有生灭变异的有为法,最后六法,才是清净寂灭的无为法,也叫做"真如实相"。真如实相本来不一不异,为何又分出六法?
六种中的前五种,或依其原因而说,或约其作用来讲,只有最后的真如无为才是无为法的本体。

有为法与无为法,两者之差别
有为法: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
无为法:无因缘造作的理法,也就是无生灭变化而寂然常住之法。
这是有为法与无为法一般之见识,有为法可说事相方面而言,无为法可说理体方面而言。
若站在中道实相义而言,有为法与无为法是不二的,离开有为法就没有无为法,离开无为法就没有有为法,有为无为不一不异,何以故?因为无为法建立在有为法之上,有为法由无为法而彰显故。
大般若经云:"有为界不见无为界,无为界不见有为界,何以故?非离有为施设无为,非离无为施设有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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