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处|想学《华严经》却看不懂 除了《疏钞》还有一部注释

编辑:两车 日期:2023-05-22 09:17


《华严经》作为释迦牟尼佛一代时教的根本法轮,一切法门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晋唐经文翻译以来,历代祖师研究本经者众多,且留下了不少论著。但由于卷帙浩繁,能够从头至尾随文解释的注疏却并不多见。现在流通于世,可以指导我们研学八十《华严》的注疏主要有两部,也就是《华严经疏钞》和《新华严经论》。对于华严宗四祖清凉国师和他做作的《华严经疏钞》,大家可能或多或少都有耳闻,也有不少人正依之研究经文,而对《新华严经论》及其作者李通玄居士却知之甚少。今日农历三月廿八,适逢这位李长者的圆寂纪念日,就让我们共同来了解一下这位大居士和他的华严思想。


李通玄(635—730),李通玄,世称李长者,又称枣柏大士,是唐代的华严学者,沧州(今河北省沧县东南)人。青年时钻研易理,到四十余岁时,专攻佛典,潜心《华严》。当时正值八十《华严》译成,他于开元七年(719)春携带新译《华严经》到太原孟县西南同颖乡大贤村高山(一作仙)奴家,造论阐明经义。三年足不出户,据说每天早晨只食枣十颗、柏叶饼一枚,由此世称枣柏大士。他后来携带论稿移居神福山原下的土龛(即太原寿阳方山土龛)继续撰述,经过五年告成,这就是《新华严经论》四十卷。继而又作《略释新华严经修行次第决疑论》四卷。开元十八年(730,一说开元二十八年,740)三月二十八日圆寂,寿九十六岁。




他的著述除上述两种而外,还有《会释》七卷(后附论文)、《略释》(即《华严经中卷大意略叙》)一卷、《解迷显智成悲十明论》一卷均现存。此外还著有《十玄六相》《百门义海》《普贤行门》《华严观》,又《十门玄义排科释略》一卷、《眼目论》一卷等及诸诗赋均散佚。


唐代宗大历九年(774),僧人广超见到《新华严经论》和《决疑论》,请人抄写。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59),福州开元寺志宁将《新华严经论》的注疏部分附于经文之下,合成一百二十卷。北宋乾德五年(967),惠研又予以整理,题名为《华严经合论》,“人所贵重焉”。


从唐代开始,李通玄的著作与华严诸祖的著作并行于佛教界,历宋元明清而不变。特别在明末清初,重视李通玄著作的人尤多,既有佛教界的宗师,也有信仰佛教的著名士大夫,甚至出现了李通玄的著作比华严诸祖著作更流行的现象。这种情况反映了李通玄学说的历史价值,其中也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李通玄在华严宗智俨大师、法藏大师一系以外,别树一帜,于华严一宗传统的学说,有不少的变更,如志宁在《华严经合论序》中说:“其论所明,与诸家疏义稍有差别。”通玄自己也说他的分宗立教,和先德所立有少分不同,但大体仍不出法界圆融的义旨,兹略举数端:




《新华严经论》全书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前八卷,具有序说概论性质,即所谓“悬谈”性质。其中前七卷分十门释经,从总体上论述他的华严学说,卷八是讲对全经的分段及注解形式。第二部分是卷九至卷四十,逐品解释经文,属于“随文释义”性质。


《新华严经论》的卷首十门实际上是提出十个方面的问题以解释《华严》一经的义旨:一、明依教分宗,二、明依宗教别,三、明教义差别,四、明成佛同别,五、明见佛差别,六、明说教时分,七、明净土权实,八、明摄化境界,九、明因果延促,十、明会教始终。这十门都是自出机杼,特别是所立十宗、十教的教判,和法藏一系的五教十宗说迥不相同。


他把八十《华严》一经的组织分作十段,而立十处十会说。他认为《华严经》是重重无尽圆满无碍的法门,所以它的说处,也应当用十来作为它的次数,以表无尽之意。但晋译《华严·十地品》次、《十明品》前,唐译《十地品》次、《十定品》前,都缺少说第十一地等觉位的一品一会。而《菩萨璎珞本业经》却说了第十一地。因此他把《璎珞经》看做《华严经》的一品,加在九会三十九品,而成立十处十会四十品。




他又将《华严》一经科为序、正、流通三分:《世主妙严品》,总括全经,作为序分。《入法界》一品,总通前后四十品,作为正宗,而以余品为伴。《如来出现品》,具说付嘱、流通,作为流通分。又品品之中、会会之内,都有序、正、流通三分。


又解释《入法界品》中,法藏在《华严经探玄记》卷十八内,说文殊当般若门,是能入;普贤当法界门,是所入。非般若无以入法界,非入法界无以显般若。李通玄于此则在《新华严经论》卷八、三十一、三十二及《华严经决疑论》卷一之上中,倡导他独创的三圣圆融说,他说文殊、普贤、佛(毗卢遮那)等三德,体用主伴无碍。又说文殊以理会行,普贤以行会理,体用相彻,成一真法界。又说文殊为法身的妙慧,普贤为万行的盛德,二圣合体,体用自在,即名为佛。又说文殊为法界体,普贤为法界用,或互为体用。文殊为因,普贤为果,或互为因果……


李通玄的《新华严经论》中有不少独创的见解,所以能于贤首、清凉等华严宗师的著述外别树一帜,也成为唐宋以来研究《华严经》最重要的注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