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僧事略(五)
韩愈的原道,欧阳修的本论,都是古代排斥佛教最激烈的文字。然而韩愈在潮州见到大颠禅师之后,与孟简的信中即称赞大颠“能以理自胜,不为事物侵扰”。欧阳修临终还读华严经,因此契嵩禅师著文痛驳韩愈,而欧阳修仍不得不称誉他。
契嵩字仲灵,自号潜子,广西藤县镡津人,俗姓李。七岁出家,十三得度落发,十九游方,得法于洞山晓聪禅师。庆历间,至杭州,居灵隐永安兰若,作辅教篇。欧阳修读之,惊曰:“不意僧中乃有此郎。”

契嵩又上书仁宗,辩明佛理应崇的若干要点,仁宗览之,诏付传法院编次,又赐明教之号,以示褒宠。朝中自丞相韩琦以下,大都延见称誉,而他自己所住的屋里,萧然无长物,与人清谈终日,则娓娓不倦。皇祐间又著禅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记以扶翼宗门。
熙宁五年六月初四日示寂于灵隐寺。火化后,眼舌及童贞不坏,顶骨出舍利,红白晶洁状如大菽者三,又常所持木数珠亦不坏。东坡云:“契嵩常嗔人,未尝见其笑。辩才常喜人,未尝见其怒。予亲见二人皆趺化,乃知二师以嗔喜作佛事也。”这是很有见地的说法。契嵩遗书有镡津文集十九卷,收于大藏,塔在永安兰若之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