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广大信教群众正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高瞻远瞩 把舵领航坐落于西藏拉萨西郊根培乌孜山南麓的哲蚌寺,气势恢宏。今年7月22日下午,在西藏进行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在措钦大殿,总书记细致询问哲蚌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情况。“宗教要和顺、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和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
发布时间:2021-12-05
编者按2021年9月1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研讨推进新时代我国佛教中国化进程”为主题,会议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该守则的制定,符合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新时代佛教制度建设的新成果,是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履行全国性宗教团体职能的重要体现,《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1-11-01
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6号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共九章八十三条,明确了宗教院校的性质定位、设立条件和标准、申请设立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组织运行原则和负责人职责范围;明确了宗教院校关于教育教学、课程开设、招生、培训等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管理职责。《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宗教院校合法权益,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5-02
     关于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  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  根据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精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将于6月2日起实施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的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恢复开放前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先行开放;经评估不合格、尚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仍暂缓恢复开放。  二、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后要采取错时、分流、预约等措施限制人流数量,人员进入场所需提前预约,严格实行“戴口罩+绿码+测温+实名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3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杭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杭州市于6月2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恢复开放前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先行开放;经评估不合格、尚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仍暂缓恢复开放,直至评估符合要求后再行恢复开放。  二、恢复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错时、分流、预约等措施限制人流数量,人员进入场所需提前预约,严格实行“绿码+测温+实名登记”制度,不能提供健康码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一米线”间隔排队和活动。信众、
发布时间:2020-06-03
杭州灵隐寺定于6月2日起,有序恢复开放。根据《关于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的情况通告》要求,确保佛教寺院安全有序开放,现将灵隐寺开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预约方式  1、灵隐寺在杭州灵隐飞来峰景区内,前往灵隐寺,需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或“西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完成“杭州灵隐飞来峰景区”预约即可。  2、持公园年卡或老年卡等免票的,点击“0元”完成预约。  3、入寺门票按原先购票制度执行。寺院年卡通用(仍需完成“杭州灵隐飞来峰景区”预约)。▲西湖旅游微信号“灵隐飞来峰”预约页面  入寺流程  1、完成“杭州灵隐飞来峰景区”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抵达。  2、在寺院售
发布时间:2020-06-03
2019年11月2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3号公布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团体管理,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规定了宗教团体组织机构、宗教团体职能、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明确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履行对宗教团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办法》规定,宗教团体代表会议、理事会(委员会)和常务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决定相关事项,行使职
发布时间:2020-01-06
全国政协民宗委召开宗教界主题协商座谈会 汪洋出席并讲话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6日在京召开宗教界主题协商座谈会,围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座谈交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宗教教义教规阐释是管方向、管根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研究与运用相贯通,坚持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与各方面大力支持相结合,做好教义教规阐释这篇大文章,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
发布时间: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