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办法》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相统一,坚持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与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相统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明确
发布时间:2021-12-22
浙江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做好新时代浙江省宗教工作 加快建设宗教中国化和宗教治理现代化示范省12月6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做好新时代我省宗教工作。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并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问题、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
发布时间:2021-12-13
2021年12月6日晚上,杭州灵隐寺方丈光泉法师主持召开执事例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浙江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光泉法师说:中共浙江省委召开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实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的决议》,作出坚定政治宣示、提出鲜明政治要求、发出重要政治号令。全会系统总结“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积累的八个方面宝贵财富,科学谋划新时代新征程浙江的历史使命、重点任务,为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
发布时间:2021-12-07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2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1-12-05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广大信教群众正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高瞻远瞩 把舵领航坐落于西藏拉萨西郊根培乌孜山南麓的哲蚌寺,气势恢宏。今年7月22日下午,在西藏进行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在措钦大殿,总书记细致询问哲蚌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情况。“宗教要和顺、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和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
发布时间:2021-12-05
编者按2021年9月1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研讨推进新时代我国佛教中国化进程”为主题,会议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该守则的制定,符合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新时代佛教制度建设的新成果,是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履行全国性宗教团体职能的重要体现,《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1-11-01
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6号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共九章八十三条,明确了宗教院校的性质定位、设立条件和标准、申请设立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组织运行原则和负责人职责范围;明确了宗教院校关于教育教学、课程开设、招生、培训等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管理职责。《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宗教院校合法权益,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5-02
     关于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  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  根据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精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将于6月2日起实施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的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恢复开放前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先行开放;经评估不合格、尚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仍暂缓恢复开放。  二、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后要采取错时、分流、预约等措施限制人流数量,人员进入场所需提前预约,严格实行“戴口罩+绿码+测温+实名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