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为了做好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精简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广泛征 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修订了《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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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在第二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这就是说,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将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这一规定,对减轻宗教活动场所的电
发布时间:2013-06-27
各省级宗教团体、各市民宗局:
《浙江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办法》(试行)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28日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6-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宗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宗教院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宗教院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设立,由宗教团体举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院校。
第三条 在宗教院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宗教院校教师资格。
按《教师资格条例》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
发布时间:2013-06-21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文汇报专访时指出,中国政府鼓励中外宗教界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交流合作,但坚决反对 和抵制境外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渗透。而针对内地个别地区出现"盖庙敛财"、"假冒僧尼"等乱象,王作安表示,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着力展开督促检查、整改工 作。
整治"盖庙敛财"乱象
王作安表示,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宗教信徒自主办理,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反对境外势力利用宗教从事一些带有政治目的的、干涉支
发布时间:2013-03-21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2013年第一期《求是》杂志刊文指出,新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倡导"保 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努力。
王作安从6个方面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进行论述。
首先,贯彻中共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王作安在文章中指出,要深刻认识宗教的存在根源和发展规律,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不能用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不论遇到什么情况,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都不能动摇,更不能
发布时间:2013-01-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宗教专门人才培养,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宗教院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设立,由宗教团体举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
第三条 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思想品德良好,有志于宗教事业的宗教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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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0
国宗发〔2012〕41号
在我国,佛教、道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较多,影响广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以来,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绝大多数佛教、道教寺庙宫观(以下简称"寺观")管理规范,教风端正,庄严清静。但是,一些地方 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 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
发布时间:2012-10-27